工作职责
审计处工作职责
2019-05-13 15:44 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法规以及学校审计制度要求,开展内部审计活动。

 1、参与学校治理中有关审计方针、政策的谋划和部署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,参与学校业务活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、完善;

 2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:

(1)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、执行重大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;

(2)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
(3)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情况;

(4)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
(5)学校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
(6)学校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
(7)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
(8)学校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,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。

 3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(招投标、采购论证、认质认价等),提供审计咨询服务;

 4、负责委托社会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;

 5、协助校领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;

 6、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、行政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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